潍坊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积极探索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机制,根据山东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我校2019年继续开展单独招生,为确保我校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依法治招和公正合理地选拔新生,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坊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潍坊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文化素养和技能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校址:学校全称为潍坊职业学院,设有滨海和奎文两个校区。滨海校区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教创新区海安路06588号;奎文校区位于山东省潍坊市东风东街8029号。
第三条 办学层次、类型、批准成立时间、批准单位:潍坊职业学院是2001年7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大学专科层次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院校国标代码12391。
第四条 办学基本条件:学院坐落在著名世界风筝都、中国文明城市、中国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山东省潍坊市,分为滨海、奎文两个校区,校园占地2500余亩,建筑面积4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1.84亿元,图书馆藏书110多万册,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其中高职生16600人。 学院现有教职工1000余人,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7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44人,博士、硕士585人,“双师型”教师达94.8%。拥有泰山学者2名、国家级人才称号教学名师1名、国家级高校教学名师1名、省级高校教学名师9名、全国农业职业教育教学名师8名、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教学团队8个,省级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省级名师工作室4个、山东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名师工作室1个。100多人次荣获市级以上优秀教师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荣誉称号。
第五条 院系设置:学院密切对接地方产业发展,按照“大强优精”思路,设置全日制二级学院10个和通识教育中心,开设高职专业54个、“3+2”高职本科专业3个、五年制高职专业17个,搭建起“中高本”贯通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有中央财政支持专业4个、山东省特色专业7个。
第六条 历史沿革、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办学成就:潍坊职业学院是2001年7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原山东省昌潍农业学校和潍坊市职工大学组建而成。2010年11月,原潍坊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潍坊市对外经济贸易学校)、山东省潍坊师范学校(潍坊海洋化工学校)整建制并入。学校秉承“明德尚学、强能善技”的校训,实施“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发展战略,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全方位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致力于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优质高校。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学校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我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考录分离”的原则。成立单独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录取领导小组,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健全监督机制,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接受社会的监督,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如考生对录取结果存在异议,可于预录取名单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我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申诉电话:0536-3083621。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并报山东省教育厅批准, 2019年潍坊职业学院面向全省招收3年制专科生,单独招生计划为2020人,其中普通类1715人;退役士兵类50人;技术技能类(下岗职工、农民工)255人。
1.普通类单独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夏季高考计划 |
春季高考计划 |
学制 |
学费 |
备注 |
园林技术 |
文理 |
15 |
农林果蔬 |
5 |
3 |
5000 |
|
园林工程技术 |
文理 |
15 |
农林果蔬 |
5 |
3 |
5000 |
|
园艺技术 |
文理 |
20 |
农林果蔬 |
10 |
3 |
5000 |
|
建筑工程技术 |
理 |
25 |
土建 |
10 |
3 |
5000 |
|
建设工程监理 |
理 |
25 |
土建 |
10 |
3 |
5000 |
|
食品加工技术 |
文理 |
20 |
农林果蔬 |
10 |
3 |
5000 |
|
药品生产技术 |
文理 |
15 |
化工 |
10 |
3 |
5000 |
|
食品营养与检测 |
文理 |
15 |
化工 |
15 |
3 |
5000 |
|
药品生物技术 |
文理 |
15 |
化工 |
10 |
3 |
5000 |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文理 |
20 |
农林果蔬 |
10 |
3 |
5000 |
|
电梯工程技术 |
文理 |
5 |
机电一体化 |
15 |
3 |
5000 |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文理 |
5 |
机械 |
15 |
3 |
5000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无人机方向) |
文理 |
10 |
机电一体化 |
10 |
3 |
5000 |
|
电气自动化技术 (工业机器人方向) |
文理 |
20 |
电工电子 |
10 |
3 |
8800 |
校企合作 |
应用电子 (人工智能方向) |
文理 |
20 |
电工电子 |
10 |
3 |
8800 |
校企合作 |
数控技术 |
文理 |
10 |
机械 |
10 |
3 |
5000 |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文理 |
5 |
机械 |
15 |
3 |
5000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文理 |
20 |
汽车 |
20 |
3 |
5000 |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文理 |
20 |
商贸 |
15 |
3 |
5000 |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
文理 |
20 |
汽车 |
15 |
3 |
5000 |
|
电子商务 |
文理 |
100 |
|
|
3 |
9800 |
中外合作 |
电子商务 (跨境电商方向) |
文理 |
25 |
商贸 |
5 |
3 |
8800 |
校企合作 |
信息安全与管理 |
文理 |
25 |
信息技术 |
5 |
3 |
8800 |
校企合作 |
计算机应用技术 (软件外包方向) |
文理 |
25 |
信息技术 |
5 |
3 |
8800 |
校企合作 |
计算机应用技术 (移动互联方向) |
文理 |
25 |
信息技术 |
5 |
3 |
8800 |
校企合作 |
商务英语 |
文理 |
10 |
商贸 |
5 |
3 |
4800 |
|
旅游管理 (酒店管理方向) |
文理 |
20 |
旅游服务 |
20 |
3 |
4800 |
|
报关与国际货运 |
文理 |
10 |
商贸 |
5 |
3 |
4800 |
|
国际贸易实务 |
文理 |
10 |
商贸 |
5 |
3 |
4800 |
|
商务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方向) |
文理 |
20 |
商贸 |
10 |
3 |
8800 |
校企合作 |
海洋化工技术 |
文理 |
15 |
化工 |
20 |
3 |
5000 |
|
应用化工技术 |
文理 |
15 |
化工 |
25 |
3 |
5000 |
|
工业分析技术 |
文理 |
15 |
化工 |
20 |
3 |
5000 |
|
化妆品技术 |
文理 |
15 |
化工 |
20 |
3 |
5000 |
|
物流金融管理 |
文理 |
10 |
财经 |
10 |
3 |
4800 |
|
连锁经营管理 |
文理 |
5 |
商贸 |
10 |
3 |
4800 |
|
会计 (互联网财税方向) |
文理 |
20 |
财经 |
10 |
3 |
8800 |
校企合作 |
物流管理 (vr虚拟现实方向) |
文理 |
40 |
商贸 |
30 |
3 |
8800 |
校企合作 |
物流管理(物联网与智能物流方向) |
文理 |
30 |
商贸 |
10 |
3 |
8800 |
校企合作 |
学前教育 |
文理 |
60 |
学前教育 |
160 |
3 |
4800 |
师范类 |
动漫制作技术 |
文理 |
25 |
信息技术 |
15 |
3 |
8800 |
校企合作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文理 |
25 |
信息技术 |
15 |
3 |
8800 |
校企合作 |
体育运营与管理(网球赛事运营与管理方向) |
文理 |
20 |
商贸 |
20 |
3 |
4800 |
|
市场营销 |
文理 |
10 |
商贸 |
10 |
3 |
4800 |
|
空中乘务 |
文理 |
120 |
旅游服务 |
30 |
3 |
8800 |
校企合作 |
合计 |
1715 |
注: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方向)、应用电子(人工智能方向)、电子商务(跨境电商方向)、物流管理(VR虚拟现实方向)、会计(互联网财税方向)、商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方向)专业为新上校企共建专业,收费标准按照上级批复执行。
空中乘务、体育运营与管理(网球赛事运营与管理方向)专业须经我院面试合格,颁发合格证方可报考。体育运营与管理(网球赛事运营与管理方向)专业除4800元/年学费外,合作单位另收取9800元/年训练费。
2.退役士兵类单招分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学制 |
|
工业分析技术 |
10 |
3年 |
|
物流管理 |
10 |
3年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10 |
3年 |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10 |
3年 |
|
电梯工程技术 |
10 |
3年 |
|
合计 |
50 |
|
3.技术技能类单招分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学制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85 |
3年 |
建筑工程技术 |
85 |
3年 |
食品加工技术 |
85 |
3年 |
合计 |
255 |
第五章 报名考试及录取规则
第九条 报名条件
1.普通类。已通过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单独招生。
2.退役士兵类。退役士兵类招生面向具有我省户籍的退役士兵。考生须为2011年(含)以后入伍并自主就业的山东户籍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参加单独招生报名,首先应到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开具《退役士兵资格审核登记表》。然后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退役士兵资格审核登记表》,于4 月11日—13日(每天工作时间9:00—17:00)到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交纳高考报名费。退役士兵免费教育政策,按照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12号)执行。已在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退役士兵,不能再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3.技术技能类。技术技能类招生面向我省下岗职工和农民工。报名条件及时间另行通知。
第十条 报名缴费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4日—16日(每天8:00—20:00)。
缴费时间、准考证打印及考试等详见《潍坊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报名须知》。
2.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我校提出录取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我校对应专业学习。
3.普通类春季高考考生报考专业应与春季高考专业类别相对应。
第十一条 考试形式及科目
1.考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考试分为文化考试(笔试)和职业技能及专业素养测试(面试)两部分。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素养测试成绩分别占50%。文化考试由固定科目和选考科目组成,固定科目为语文和英语(不单设其他语种试题),选考科目为数学或计算机;笔试采用合卷,总成绩为150分,语文、英语和选考科目各占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学院根据选报专业组织面试,面试内容注重职业技能及专业素养。职业技能及专业素养测试由各考评组从专业面试题库中随机抽题,考生回答,由面试专家进行评分。
3.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和农民工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学院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第十二条 考试
考试时间:2019年4月21日。9:00-11:00(笔试);13:30-17:00(面试)。
第十三条 录取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普通类录取:将春季高考各大类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依据招生计划按1:1.4的比例划定笔试资格线;以春季高考考生笔试资格线确定夏季高考考生资格线(夏季高考考生笔试成绩不能低于春季高考考生笔试资格线),低于笔试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资格线上考生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按照大类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者,优先录取笔试成绩高者,若笔试成绩相同,按语文、英语、数学或计算机成绩高低依次优先录取),按照计划录取。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录取,以此类推。若专业志愿仍未录取满额时,从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当专业生源不足时,招生计划根据报考考生数量进行调整。春季高考考生不能跨类别调剂。
退役军人类、技术技能类录取:依据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进行录取。
根据考生的成绩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报山东省考试院。学院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审批结果,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得参加山东省2019年夏季高考及春季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山东省2019年夏季、春季高考。
按教育部规定,对于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五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学费标准按山东省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
理工类专业:5000元/年;文史类专业:4800元/年;校企合作专业: 88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9800元/年。
第十五条 退役士兵类被我院录取后,就读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按每人每月400元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每年补助10个月,寒暑假除外),补助期限为3年。技术技能类待遇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招生考试院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 退费规定:学生因故退学的,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省内学生实施学生生源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学院除采取针对特困生的学费减免措施外,制定《学生勤工俭学管理办法》,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除国家、省、市奖学金外,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积极引资助学或设立企业奖学金,除一次性捐助外,企业在学院长期设立奖学金。
第六章资格审查及证书颁发
第十八条 单独招生录取新生与参加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新生一起入学,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
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 证书颁发。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并达到学院其他毕业条件要求的由潍坊职业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条 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滨海校区: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教创新园区海安路06588号;
奎文校区: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8029号。
邮政编码:261031
咨询电话:(0536)3083621 8527126 8218945
传真:(0536)3083600 8527131
学校网址:http://www.sdwfvc.cn
学院招生网址:http://zs.sdwfvc.cn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也没有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培训班,请考生和家长谨防上当。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潍坊职业学院负责解释。